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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解读

    2022-10-10   点击:[]   所在栏目:学校科研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我校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科研素养和能力,学校制定了《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一、项目类型

    提升计划设立“学术新人提升计划”“优秀人才培育计划”“学术团队能力提升计划”“标志性成果(项目)培育计划”四类项目。项目每年评审一次,“学术新人提升计划”项目执行期1~2年,“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执行期2~3年,“学术团队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执行期2~3年,“标志性成果(项目)培育计划”项目执行期1~2年。

    二、申报与评审

    提升计划项目需同时满足申报者须具备的条件和项目申报条件。申请者须填写《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项目评审结果按规定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确定立项项目。

    三、实施与管理

    提升计划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学校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责任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升计划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中期检查的结果,作为后续拨款的依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研究计划,确需变更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报科研规划处审批后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凡被撤销的项目,追回已拨经费。

    1.项目负责人因故无法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2.项目负责人无故终止项目研究任务;

    3.项目负责人调离本校;

    4.项目成果有知识产权争议或学术不端。

    四、经费与使用

    提升计划项目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办法,第一次拨付项目资助额的7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后续资金;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拨后续经费。

    “学术新人提升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金额0.3~0.8万元,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金额0.2~0.5万元;“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金额1.1~1.5万元,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金额1~1.2万元;“学术团队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5万元;“标志性成果(项目)培育计划”项目每项资助金额4~6万元。项目经费使用按《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验收与转化

    提升计划项目完成后,均须进行验收和结项。结项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成果须标注“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应用类成果须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须在全校或二级单位范围内开展项目成果报告会。申请结项者须填写《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结项书》,提供成果原件、成果摘要报告(含电子版),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科研规划处,科研规划处负责组织进行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对验收特别优秀的项目,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开展后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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