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修订)教科研管理制度和科研成果表彰奖励制度;
二、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工作。负责横向课题的合同审核工作;
三、负责学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日常审查工作;
四、负责校级教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负责非社会组织的教科研成果奖的评审推荐上报工作;
五、协助分管校领导做好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
六、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
七、负责对二级院部科研业绩的年度考核工作;
八、负责学校科技管理网络信息平台日常管理,负责教育部年度科技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九、负责保护职务发明知识产权,加强专利工作的管理,做好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技档案、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等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