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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绿色环保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烟台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开展2024年度烟台市科创助力新动能开放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与动能院烟台市精细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筹)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课题。重点和择优支持下列领域的 研究课题:(1)工业废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技术: 湿式催化氧化技术、膜分离技术、光催化氧化技术、电化学技术、磁分离技术等;(2)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金属尾矿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技术、冶炼渣无害化处理技术、稀贵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等;(3)环境功能材料及技术:电催化电极材料、光催化材料、湿式氧化催化剂、吸附材料、海洋防腐材料等;(4)绿氢技术与氢能综合应用:绿氢制备技术、可持续安全储能技术、氢燃料电池技术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须为烟台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含驻烟)、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所有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提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高校限申报 15项。
2.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研发能力,在重点支持领域方向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重视科研投入和成果管理。
3.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信息记录。
4.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申请资金和自筹资金),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二)课题负责人
1.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中级(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并在课题研究中担负实际工作任务。
2.课题负责人牵头在研的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课题总 数不得超过1项。
(三)经费配套
1. 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配比应当不低于2:1。
2.若课题立项批复经费未达到申请金额,课题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增加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不得降低课题考核指标。
三、申报要求
1.拟申报课题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有明确的考核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2.课题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和自身条件准确合理地提出课题的绩效指标、实施进度、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计划。
3.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 法》使用课题资金。课题结题时,承担单位应分别提供课题自筹资金和支持资金明细账和决算表。
4.获批课题可优先享受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载体扶持 政策。
5.在2024年度烟台市科创助力新动能开放课题资助下的课题,要求至少以“烟台市精细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重点实验室(筹)”为第一单位或第一通讯单位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以“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暨烟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为第一或第二专利权人申报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其他各类成果须注明“得到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暨烟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开放课题资助”,并加注课题批准号,在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类奖励时做出同样标注。
6.课题负责人需与动能院签订双聘协议,课题组成员须与动能院签订院聘专家协议,且每个课题必须至少有一名动能院固定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立项后添加。
四、申报流程
1.课题负责人按附件模板填写《课题申报书》,于2024年7月2日前按要求发送word 版至电子邮件sdswkyc2024@126.com,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2.烟台市科协委托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工作。经形式审查合格的课题,由申报单位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为word及pdf格式,且须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申报材料不接受现场报送。
3.烟台市科协联合烟台新旧动能转换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 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烟台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示评审结果。立项后下发立项通知书并签订任务书。
联系人:科研处袁磊 6925085
附件:课题申报书
科研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