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AVIGATION
通知公告 科研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届(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2024-06-05   点击:[]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济南校区: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提高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质量和水平,提升科研服务中心工作效能,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十届(2023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形成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科研课题(项目)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出版或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只须提交电子文档,以“成果类型+单位+成果名称+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一)申报成果

    所有申报成果均须提交全文Word版,同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PDF版,下同);

    2.提交著作类成果,须提交封面与目录扫描件、1500字内容简介,并提交著作原件一本(可邮寄,一般不退回);

    3.提交调研报告类成果,如有批示或采用证明,须一并提交;

    4.提交课题(项目)类成果,须提交立项证书(文件)及结项(鉴定)证书扫描件。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十届(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请认真填写《第十届(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Word版及扫描件(带签字盖章)。

    (三)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

    申报成果须提交中国知网或万方出具的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其中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调研报告、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5%,不符合查重比例要求的申报成果不予受理。

    三、评选组织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组织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对成果进行评选,设立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二)申报者须遵守学术纪律。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其所获奖项并通报批评,且5年内不得申报。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好本部门的成果报送工作,对申报资料的意识形态、真实性等严格审核把关。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11:00之前把成果材料提交到办公楼426室,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sdswkyc2024@126.com。

    联系人:王雯雯   

      话:6925085(5085)


    附件:1.第十届(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申报材料要求

            2.第十届(2023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24年6月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烟台市科创助力新动能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4年度山东社科决策咨询项目(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