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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的通知

    2023-06-14   点击:[]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各处室、二级院部,济南校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下发通知,开展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基础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文化资源数字化、线上线下融合演出演播、舞台技术、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体验、智慧旅游、高科技游戏游艺设备、文化和旅游市场网络监测和主动执法等。

    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应与文化和旅游发展重要领域、重要举措契合度高,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体量规模较大。每个项目补贴10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科技含量较高,聚焦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场景、示范效果较好,体量规模适中。每个项目补贴5万元左右,鼓励推荐单位配套补贴经费,申报单位配套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山东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原则上应于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请勿申报已完成的项目。项目须有配套经费,由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四)鼓励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五)我校申报数量限报1项。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需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封面“推荐部门”和“六推荐部门审查意见”均无需填写)交所在部门汇总后,连同《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交科研规划处,电子版发邮箱,时间截止到6月25日。

    2.学校推荐。科研规划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形式审查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学校推荐的课题,由科研规划处统一报送省文旅厅。

    联系人及电话:徐艳红,6925085,办公楼426

    邮箱:swkyc2014@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3.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规划处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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