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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做优对高层次海外科技人才的联系服务,更好服务地方科技经济发展,省科协拟组织选聘一批海智专家。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海智专家推荐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2.中国籍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并贡献力量;外国国籍者对华长期友好,愿意为中国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海智工作;
5.在重要的科技创新领域表现突出(领域见附件1),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6.具有2年及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与海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组织、创新企业、科技园区等具有良好合作;
7.已与国内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二、海智专家分类
根据专家的特长分为4个类别,分别为:
1.学术类专家,指从事科学研究且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才。原则上要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相当于教授职务,或有国内外知名科技公司担任高级研发职务的经历。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2.产业类专家,指从事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科技创投、创业咨询等创新创业领域的高级人才。原则上需要具有海外自主创业或投资创业的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新创业人才等。创办或投资企业获得上市的专家优先入选。
3.管理类专家,指在组织管理工作中具有丰富的理论或实践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在重要的国际科技组织、国别组织担任执委以上委员(或相当职务)的专家优先入选。
4.综合类专家,指在金融、法律、财务、咨询等领域具有丰富理论或实践经验的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保险等资本市场的高级从业人员,拥有丰富政策咨询经验的智库专家、熟悉海内外财税与法律制度体系的财务审计专家及法律专家等。
三、海智专家权利
1.优先推荐作为省科协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2.受邀参加省科协组织的相关会议与活动。
3.通过省科协渠道反映意见、建议。
4.优先推荐申报中国科协特聘海智专家、科协系统发布的科研项目、在省科协所属学会任职等。
5.对省科协海智工作具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海智专家义务
1.参与省科协组织的人才举荐、项目合作、学术交流、决策咨询、创新创业等活动。
2.受邀就省科协海智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意见,服务各类海智基地建设。
3.积极宣传省科协海智工作,推荐海外人才、成果和项目。
4.推荐优秀人才作为海智专家。
5.经协商承担省科协委托的其他任务。
如有符合条件的信息、人选,请填写《海智专家候选人信息表》(附件2),并于10月10日前将《信息表》电子版报科研规划处邮箱sdswgzyj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娟娟 6925085
附件:1.海智特聘专家推荐优先领域
2.海智专家候选人信息表
3.山东省科协关于推荐海智专家的通知
科研规划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