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

    2017-08-28   点击:[]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各处室、系部,济南校区:

    2017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市重点研发计划重点支持应用基础、社会公益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符合《烟台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中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和方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二)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各申报系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根据自身的能力准确提出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项目任务书中相关内容由项目申报书自动生成,不能修改。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市重点研发计划:

    1.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2.有市计划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市计划的;项目承担单位因人为因素造成已承担项目终止的;项目承担单位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的;同一(类似)项目已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

    二、申报须知

    1.各系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者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质量。

    2.高校院所原则上采取不限额推荐,但对于验收率低的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推荐指标。

    3.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要求,军民科技融合项目不得网上通知、网上申报,具体通知查看附件5联系人

    4.项目申报负责人请于8月31日前将“查新项目委托单”发送邮箱wlxx@ytppc.org,拨打电话0535-6786606确认并索取查新编号。

    5.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将电子版的申报包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swkyc2014@163.com,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2日。科研处审核后,需通过网上填报,申报网址:http://218.56.33.72:8085/kjjhgl/,申报计划选择“2017年度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同时提交纸质盖章申报材料三份,包含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简单装订成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需另提交技术合作合同一式两份,高校需提交与烟台企业合作合同一式两份。

    6.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联系科研处赵永刚6925082或徐艳红6925085。

     

    附件 1.烟台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附件 2.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

    附件 3.2017年烟台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 4.查新项目委托单

    附件 5.军民融合申报联络员

     

     

     

     

     

     

     

     

     

     

     

     

     

    科研处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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