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烟台高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烟台高新区科技发展计划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研究,申报项目必须严格符合海洋新兴、航空航天、节能环保及新材料、高端服务四个领域(有详细注解)。
3.申报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科研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资金投入能力。
4.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区级以上计划支持的,除政策性配套资金外,本年度区计划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对迟报、拒报科技统计资料的单位以及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的能力准确提出考核指标、实施进度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项目任务书中相关指标考核内容不能修改;区财政拨付资金与申请资金的差额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信用档案。项目须按期结题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申报领域
——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生物开发方面的项目;深海养殖智能装备、海洋渔业装备、海洋观光旅游装备、深海装备、海洋矿产资源开发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装备、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装备领域的生产和研发项目。
——航空航天产业。航电系统、飞控系统、机电系统、航空材料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小卫星、天地互联网系统、遥感系统、导航系统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等项目。
——节能环保及新材料产业。节能技术和装备制造、高效节能产品生产、节能服务产业、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制造、环保产品生产与环保服务等产业项目;挖掘信息材料、生物材料、汽车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等细分领域,着力引进领军企业和优质项目。
——高端服务业。 科技服务、金融业、商务服务、电子商务、设计咨询及各类孵化器等生产性服务业,商贸住餐、旅游休闲、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
三、申报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0月9号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不带附件)发至科研处邮箱swkyc2014@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简单装订交至科研处426室或4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