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年度山东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2017-11-08   点击:[]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各处室、系部、济南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不断提升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省高校工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7年度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学生工作人员,自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底,在国家正式刊物上(以刊号为准,不含增刊)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论文、调查报告以及公开出版的著作,均可申请评选。校领导可参与著作评选。在此期间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论文、著作和已经参加过2017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成果评选的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论文、著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学生工作实际,立足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研究,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翔实,文字简洁流畅。

    我校限报论文3篇、著作2部。

    三、组织实施

    1.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2.各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对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三年内参评资格。

    3.通过部门审核推荐的参评论文、著作原件及申报表,提交学生工作处和科研处共同审查,择优推荐。

    4.省委高校工委将组织专家,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评选,并予以通报表彰。评选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其他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在2017年11月13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wkyc2014@163.com,纸质版的参评成果及申报书交至科研处426或425室,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方式:赵永刚6925082 或徐艳红6925085

     

     

     

     

                    科研处     学生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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