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济南校区:
2018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详见《2018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
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重点项目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研究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
鼓励合作研究。鼓励申报团队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但党政机关(包括参公单位)不能作为课题承担单位。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在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给系部分管科研主任审核。
2、系部初审
请系部分管科研主任认真审核教师申报课题的材料,从填写规范、选题的合理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等方面把关。审核无误后,请在6月4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swkyc2014@163.com。
行政处室、济南校区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可以直接发送电子材料给科研处邮箱swkyc2014@163.com,并致电科研处6925082或6925085。
3、科研处推荐
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将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网上申报,并分配相应的账号。网址为: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材料提交后请及时通知科研处审核。待审核推荐后,申报者自行下载申请书并打印相关材料(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
4、上级部门审查
科研处网上推荐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请填报时务必慎重,不要出现错误。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
三、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8年度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请。(2)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计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及报送材料
申报重点项目须网上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二份和基本信息表四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
申报一般项目须网上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基本信息表,并报送纸质申请书二份和基本信息表四份,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
五、其他事项
1.软科学办公室与课题研究人员对立项项目成果拥有共同所有权、使用权,软科学办公室有优先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2.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经费来源,填写自筹经费证明书,经费未落实的不得申报。
3.项目完成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在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处赵永刚 王华伟6925082 或徐艳红 6925085
附件1:2018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3: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4: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5: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模板
附件6: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