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烟台市第31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8-09-14   点击:[]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各处室、系部,济南校区:

    烟台市第31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开始(人文社科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果申报范围

    凡烟台市的个人和集体在2017年内出版和正式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参评成果一般为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所发表的文章;具有2017年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号的著作;经地市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的调研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通过鉴定的地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市级领导和县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的智库类成果,入选山东社科论坛论文集的作品也可进行申报。

    为做好烟台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凡2013年以来在我市中小学、职业院校、高校得到使用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胶东红色文化、家庭教育类的教材(含校本教材)且未参加过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作品,经本校教务部门开具教材采用范围、学时、授课人次证明后,可作为社科普及类作品进行申报。

    非连续出版的丛书,请以整套丛书进行申报。未参加烟台市第30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个人和集体,在2016年完成的作品也可申报。不接受全外文成果的申报。

    二、成果申报程序

    本次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将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专家会议评选、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申报程序

    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申报作品的初审,请申报者务必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和信息,确保信息属实,一经查出弄虚作假情况,除通报申报部门外还将取消申报者五年内的参评资格。

     2、网上填报信息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9月25日前联系科研处,科研处通过后,

    在9月25日至10月15日内,登录烟台市社会科学管理系统(http://219.231.223.76/ytsk/login)填报个人信息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在“我的学术库”栏目填写本人的学术成果信息(包含每项成果的转载、引用、书评、消息、采用、领导批示等信息),并对拟申报成果填写1500字内的作品简介。上传的文档请使用PDF、word、WPS格式,填写完成后,在“社科奖申报栏目”选择需要申报的作品进行申报。

    通过审核的成果,申报者下载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信息卡》、《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备好成果原件等相关材料。

    3、网上审核

    学校推荐上报后,由市社科联进行各项内容审核。

    4、申报书面材料

    (1)申报成果类型为著作的提交原件2份。申报成果类型为论文的提交刊物原件。申报成果类型为课题、调研报告的提交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结项证书原件。申报材料除支撑材料原件、课题的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领导批示原件外,均不退还,存档备查。

    (2)下载打印《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3份。A4幅面,在作者单位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请勿装订。

    (3)申报材料装订要求。请按照《申报信息卡》、《申报作品简介》、成果原件复印件、成果支撑材料的顺序在左侧进行装订,A4幅面。

    《申报信息卡》由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时请勿更改内容和格式。

    《申报作品简介》主要从作品的研究价值和意义、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点等方面对本作品进行介绍,1500字以内,个人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文档,下载打印时请勿更改格式。

    成果原件复印件:申报作品为著作的,提供图书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和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申报作品为论文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的复印件;申报成果为课题的,提供课题结项证书、立项通知书、结项报告、鉴定材料的复印件;申报成果为调研报告的,提供调研报告批示及内容复印件。

    成果支撑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为本人或集体在烟台市社会科学管理系统个人学术库内登记的成果。主要包括转载、引用、书评、消息、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单位采用、科普类著作印数等(需提供有关单位有效证明);市厅级以上机关采用和大型企业采用证明(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实物原件,并在提供的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电子媒体的转载、引用、评论等不纳入支撑材料。

    三、成果申报要求

    1、申报数量与学科门类。每位作者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申报时,请按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应用与科普学科、其他等选择学科分组。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改学科分组。填报不准确者,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2、学术不端检测。对拟获奖成果将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重点核查。对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论文类作品超过20%的,著作、课题、研究报告类作品超过30%的,将取消获奖资格,并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

    3、书面材料请在2018年10月25日前交至科研处426室,联系方式:徐艳红6925085

     

     

                                               科研处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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