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济南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教计函〔2023〕17号)的要求,本着“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的原则,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根据省教育厅教育统计调查要求,我校主要涉及高职报表和附设中职班报表,现已对统计表格及相关指标进行了任务分解(附件1、2、5)。主要涉及部门包括办公室、教务处、组织人事处、招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服务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处、教师发展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图书馆、国际教育学院、会计金融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粮油食品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排名不分先后),其中各二级学院负责收集2023届毕业生职业类证书数据。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对本部门数据采集、审核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请各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并于10月13日前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3)发送科研规划处王雯雯处。其中工作联系人负责本部门数据的收集及相关工作对接,部门负责人负责对部门数据的审核工作。
二、时间安排
由于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具体安排如下:
(一)部门数据填报。10月12日-10月20日,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填报相关数据,并提供佐证材料,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至科研规划处王雯雯处。其中纸质版须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
(二)数据审核修改。10月21日-10月26日,科研规划处对各部门数据进行审核,各部门根据科研规划处审核意见和正式系统更新内容,修改完善部门数据,报送审核后的数据并提交佐证材料。
(三)数据汇总上报。10月26日-10月31日,科研规划处对数据进行最终校验完善,经校领导审阅后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教育统计工作。教育事业统计是上级部门核准学校招生计划、生均拨款、办学条件等方面的主要参考依据,是学校年度办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认真研究数据指标。填报数据前,请各部门务必认真阅读相关表格(附件4)的指标解释、填报说明,严格按照指标要求填写,提高填报效率,确保数据准确无误、符合要求。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规划处王雯雯(电话:6925564)沟通反馈。
(三)严格遵守填报时间节点。教育统计工作时间紧张,工作任务艰巨。希望各部门能够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要求,早熟悉指标内容,早采集指标数据,早准备佐证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及时完成数据填报。
(四)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人专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数据的第一责任人,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有效性负责,把好数据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统筹安排,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
(五)做好学习培训。请各部门自行学习省教育厅培训课件(附件4),正确理解指标含义,上级有关要求将第一时间在企业微信群内传达,请各部门随时关注。
附件: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分工
2.202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表
3.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省教育厅教育事业统计培训课件
5.2023届毕业生职业类证书数据采集表
科研规划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