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济南校区: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科研水平,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进一步调动我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教师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营造良好的创新和育人环境,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服务社会水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立项分类及推荐数量
1.立项分类
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辅导员专项三类。研究方向参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及山东省哲学社科项目申报指南。
2.推荐数量
各二级院部限推荐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辅导员专项1项,职能处室限推荐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学生工作处(团委)限推荐辅导员专项1项。
三、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项目类型 |
申报级别 |
资助额度 |
计划研究期限 |
自然科学类 |
重点项目 |
2万 |
2年 |
一般项目 |
1万 |
1年 |
人文社科类 |
重点项目 |
1万 |
2年 |
一般项目 |
0.6万 |
1年 |
辅导员专项 |
专项项目 |
0.6万 |
1年 |
四、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类课题自主选题,开展自由探索或目标导向的创新研究;人文社科类课题选题范围见附件2,辅导员专项课题选题范围见附件3。 2.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面向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面向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辅导员专项面向全校专职辅导员。
3.原则上主持过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和辅导员专项;有在研的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在研校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受撤项处理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4.申请者每人每年限报一类校级科研项目,且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其它校级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最多只能参与两项校级项目申报;申请者在同一职称层级内只能主持立项1项校级科研项目。
5.申请者不得用已获批其他各类科研项目以相同或类似的研究主题和内容再重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五、其他事项
1.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按照《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各二级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中申报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及申报资格,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3.各部门于12月16日11:00前将纸质汇总表盖章,交至科研处426室;电子版汇总表、申报书和活页(pdf版,以“部门+项目类型+课题名称+姓名”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sdswkyc2024@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4.评审立项公示后,课题主持人提交申报书(A4双面打印2份、左侧装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然科学类 袁 磊
人文社科类 杨建曾
辅导员专项 王雯雯
电 话:6925085(5085)
附件: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2.2024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3.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4.自然科学类课题申报书、活页
5.人文社科类课题申报书、活页
6.辅导员专项课题申报书、活页
7.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