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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

    2018-11-09   点击:[]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各处室、系部,济南校区:

      2017 年度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成果须为在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虽未公开发表,亦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须为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间发表发布。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

    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

    为准;著作类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三)列为国家、省部级的重点科研项目,其阶段性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教科书等不参评。

    二、评选标准

    参评成果分综合类、学生教育管理类和思政课教育教学类进

    行申报评选。综合类重点围绕高校思想理论建设、文化建设、意

    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三全育人体系建设等;学生教育管理类重点围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思政课教育教学类重点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等。

    (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主题明确,论证充分,材料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且具有原创性。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通报

    本次评选各类成果均设一、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省委

    教育工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经公示后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申报数量及要求。本次评选活动严格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每类至多申报 3项。一个作者(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共同主编)具名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系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已出齐的多卷本科研成果作为一个整体参评

    (三)参评成果一经上报,无论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请各部门在 2018年 11月 16日前将参评《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至发至科研处邮箱:swkyc2014@163.com,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上交纸质版参评成果和《申报表》各 1式 4份以及《汇总表》1份交至科研处426室,联系电话:徐艳红 6925085。

     

    附件:1.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申报表

    2.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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